醉酒驾驶出车祸 达州一出租车司机被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 • 2025-11-21 09:10:35
驾驶
民警
出租车
机动车
2月23日,红星新闻从达州公安交警获悉,2021年2月3日,达城一出租车司机与人聚餐酒后驾车将一名行人撞倒后受伤,交警赶往现场,对肇事出租车司机王某进行控制,测出其血液酒精浓度达223mg/100ml,系醉驾,不久王某被移送司法机关。
车祸现场图
据达州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介绍,2月3日凌晨4时左右,交管部门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西街红旗大桥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直属一大队特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肇事的系一辆牌照号为川ST0**7出租车。
“肇事出租车将路边一推行手推车的行人撞倒致伤。”据处警的特勤民警介绍,在到达现场后,他们发现出租驾驶员身上散发浓烈的酒味,有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面对民警询问,嫌疑人王某自述称,自己就喝了半瓶啤酒。
车祸现场图
随后,民警将该车司机王某控制并带回,经血液酒精浓度检测,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2月18日,直属一大队对此案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肇事的川ST0**7出租车属达州泰昌公司。案发前,上夜班的肇事司机王某在驾驶出租车途中和朋友一起邀约聚餐吃宵夜。3日凌晨0时左右,王某将车停在马蹄街大西街路口附近,然后到旁边的大排档和朋友一起用餐。期间,3人共饮用2瓶白酒、3瓶啤酒。凌晨4时左右,3人酒足饭饱后,王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出租车,向西外方向行驶,准备去交班,开出数百米后,就将一名行人伤。
交警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王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周丹红星新闻记者张杨交警供图
编辑李跃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