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女童遭恶犬撕咬!谁该担责?养犬岂能频频“掉链子”?
10月16日
四川崇州一名2岁多女童
在小区内遭一只恶犬袭击受伤
引发广泛关注
不少网友表示
对于此类狗不拴绳的行为
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警方目前已介入调查
图片来源丨抖音视频截图
那么
女童现状如何?
恶犬伤人
谁该担责?
该受到怎样的处理?
物业是否有连带责任?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
该如何加强管理?
女童现状如何?
网上流传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10月16日8时许,在四川崇州一小区内,一名女子带着孩子突遭黑犬袭击,女子试图保护孩子,但黑犬未停止攻击,疯狂撕咬倒地女童。有疑似小区物业人员见状,试图用拖把驱赶黑犬。黑犬围攻女童时,一只白犬也在一旁。另有视频显示,事发前,黑白两只犬在一起玩耍,未见有主人在旁。据悉,事发后女童第一时间送医治疗,黑狗咬伤人后溜走。据10月17日最新消息,女童母亲表示,警方告知其涉事黑犬已被找到,目前还在排查寻找狗主人。
10月16日17时许,崇州警方通报称,被咬女童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17日凌晨,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图片来源丨崇州市公安局
恶犬伤人,谁该担责?
尽管女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生如此血淋淋的悲剧,除了心痛怜悯受害人外,相信很多人心里还有愤怒与不解。
涉事犬只的来源还在调查之中,犬只主人尚未现身。不过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咬人的狗为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因体格大、攻击性强,在很多城市都属于禁养犬之列。
烈性犬出现在城市小区,且没有遛狗绳、嘴套等相关约束性的工具,是此次悲剧的直接导火索。事件背后牵涉的责任是多方面的。
如果涉事犬只为流浪狗,那意味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对危险性极高的流浪犬及时处理。
其次,既然是大型烈性犬,且从警方、小区居民等处的综合信息来看,流浪狗的概率较低。那么,相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对宠物的管理?
图片来源丨新华社
当然,更直接的问题在于养狗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早在2010年,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同时该条例也明确,城市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违反上述规定饲养犬只的,将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恶犬伤人,其主人也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成都律师胡磊认为,此次发生在成都的这起恶犬攻击幼童事件,主要责任应该由狗主人依法承担,如果有证据证实物管方对于小区内无绳遛狗现象长期无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物管方也应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
该如何加强管理?
随着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国家和各地基本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以及养犬行为规范、犬只进入的场所规定、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等,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
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既然法规如此清楚明白,为何还会有如此凶猛的恶犬横行居民区,残害幼童?
图片来源丨新华网
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深有感触:这些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一些养狗人士,在“我家狗不咬人”的盲目自信下,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四处狂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纠纷,类似违反规定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
养犬规定难落实,当然有客观原因。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严格执法需要太高的执法成本。但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城市中的狗患才此起彼伏,屡屡酿成各种纠纷或悲剧,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图片来源丨新华网
违规养犬导致恶犬伤人,养犬人违反法规要受行政处罚,侵权要负民事责任,这已经是无需再争论的事情。但一起起恶犬伤人事件,都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仅仅是没收犬只、罚款、赔偿这样的处罚措施,能否有效地震慑类似行为,是否与其造成的危害程度相适应。烈犬伤人不仅会对他人的身心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更是危害了公共秩序,撕裂了人际信任,破坏了公众安全感,理应有更进一步的追责,更严厉的处罚。
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那些沉睡的条文,彻底激活。
近年来
恶犬伤人事件频发
狗咬人,作恶是狗
失责是养狗人
必须让养狗失责的人付出代价
同时
执法不严是重要因素
只有执法严起来
一些养狗人士
才能真正拴好心中的那根绳、
抓紧手中的那根狗链
做到不“掉链”
来源|人民网评、央广网、北京日报、澎湃新闻评论、上游新闻、极目新闻
编辑|康轩山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钟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