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消除地灾隐患点2万处!四川开展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6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灾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通气会获悉,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到2023年,完成全省17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完成58个受地质灾害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并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万处左右,受威胁人数减少45万人左右。
据介绍,四川是典型的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2014年,四川在全国首批启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试点,7年来,全省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4.1万余处,使98万余名群众免受威胁。
“实际上,受频发地震及特殊的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影响,四川地质灾害多发易发、险情重、危害大的省情仍未得到根本改变。”通气会现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坦言,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查明的地灾隐患点达3.6万余处,分布在21个市(州)、176个县(市、区),特别是威胁5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仍有7024处,58个县城不同程度遭受地质灾害威胁。
如何整体提升四川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据了解,《行动计划》包括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等6个部分,共18条意见。其中,在建立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方面,四川将全覆盖开展176个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对重点城镇和地区部署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初步摸清隐患风险底数。
在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方面,四川将综合评定58个县城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重点评估15个地质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重点县城,对15个重点县城,按照布局优化、功能疏解、工程防控三种类型进行分类整治。对其余43个受地质灾害威胁县城,按照建成区“治理为主,避让为辅”,规划区“避让为主,治理为辅”的原则,分年度进行综合整治。
在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方面,四川将聚焦威胁50人以上的隐患点,按照“能搬则搬、应搬尽搬”原则进行整治,确因威胁学校、医院、历史文化村落等无法全面搬迁的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程治理。对威胁50人以下险情紧迫,危害突出的隐患点,综合考虑经济合理性,优先采取避险搬迁措施。同时,鼓励因地制宜实施“地质灾害+生态修复、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康养设施建设、综合田园体及市政基础设施打造”等综合治理,建成一批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行动计划》的关键点和创新点,在强化政策资金支持方面,四川将改变当前主要靠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为主的单一投入模式,建立市、县为主体、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为辅的投入新机制。其中,四川将支持市(州)统筹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开展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
据了解,下一步,四川将召开全省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动员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指导市、县按照《行动计划》相关部署和要求,及时编制年度工作方案。同时,加快制定完善与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促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红星新闻记者邓文博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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