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659万余元!原江西省发改委副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时间 • 2025-11-02 15:18:08
南昌市
副主任
光华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光华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00年至2020年9月,被告人周光华利用担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南昌市房管局局长、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被告人周光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周光华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具有坦白情节,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所得赃款已全部退缴,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西法院、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